• 2009-06-27

    风格就是瑕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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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看了两眼快女1810,看出点眉目。帕慕克在《我的名字叫红》里提出了一个精辟的见解——风格就是瑕疵,现在可以套用在曾轶可身上。

    同屋受不了她容易失控,令人担惊受怕的嗓子,大呼不能忍,甚至感到受骗以后的愤怒。我想替这个在强大的商业操作面前明显处于弱势的姑娘辩护,又怕伤了和气。想不出她为何会去参加快女,难道是为了让更多人听到她微弱的声音,分享她的手足无措?如果是这样,盲目勇敢的她倒是真能找到一小撮像我这样时时手足无措的同僚,惺惺相惜一番。世界是属于刘细菌那样的人的。在快女的舞台上暴露伤口不能获得同情,只能忍辱负重,佯装坚强。

    小的、由文艺青年领军的唱片公司都喜欢她,而理智的大公司则选择刘细菌,这种对峙真是有看头。对我来说,任何迎合大众的标准都是面目可憎的,刘细菌完全可以代表大众。而小众永远是混乱的、分叉的、不能被代表的,曾轶可哪怕在小众面前也是弱者。

    我当然可以原谅同屋不喜欢曾轶可,因为她没有听过Joanna Newsom。我也谈不上喜欢曾轶可,因为我明白,喜欢,不过是同情契入。我愿意记住这个女孩,只因她那一句“头发还没长长,时间就要带我走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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